拥有中美两地房产,如何做好遗产规划?
作者:蔡子祥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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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许多华人家庭来说,当资产分布在中美两国时,遗产规划就变得格外复杂。美国与中国在法律体系、税收制度、继承程序上都有根本差异。如果没有事先做好规划,家人在继承过程中可能面临双重征税、漫长的遗嘱认证程序,甚至跨境法律冲突。
本文将帮助您了解跨境家庭必须掌握的关键概念,并提供实务建议,教您如何在中美两地协调您的遗产安排。
一、四个关键概念:公民身份、税务居民、住所地与资产所在地
在谈论税务与遗嘱之前,必须先弄清楚四个决定“哪个国家有权对您的遗产征税或管理”的概念。
| 概念 | 含义 | 重要性 |
| 公民身份(Citizenship) | 您的国籍。 | 美国公民无论居住在哪,都要对其全球资产缴纳遗产税。 |
| 居留身份(Residency, 用于所得税) | 您主要生活和缴纳所得税的地方。 | 即使您持外国护照,也可能被视为美国税务居民。 |
| 住所地(Domicile, 用于遗产税) | 您的永久居所,也就是您计划回归的家。 | 决定您是否需要就全球资产缴纳美国遗产税。 |
| 资产所在地(Situs) | 税务意义上资产的“所在地”。 | 如果您不是美国住所者,只有美国境内资产需要缴税。 |
许多读者可能会好奇:我算不算拥有美国的 domicile(住所地)?这个定义确实很模糊。实务中,美国国税局主要看您是否有“无限期留在美国的意图”,并结合家庭、房产、社交、财务等客观因素综合判断。
华盛顿州也有独立的domicile判定体系,更侧重于您个人生活与家庭重心是否在华州。由于 domicile 的认定直接影响遗产税的范围与税负,建议您咨询有经验的遗产规划律师,获得个性化判断。我们也将在后续文章中更深入探讨这一主题。
例子:
李先生是中国公民,持绿卡在西雅图居住十年。他可能被视为拥有美国的domicile,因此他去世后,无论是西雅图的房产还是上海的公寓,都可能被纳入美国遗产税范围。
相反,陈女士长期居住在北京,仅在洛杉矶持有投资房产,她不属于美国住所者,因此只有那套洛杉矶房产需缴纳美国遗产税。
二、美国遗产税的基本逻辑
美国遗产税看似复杂,其实有两个核心原则:
- 它与赠与税共享一套终身免税额;
- 它依据纳税人的身份与资产所在地征税。
(a) 与赠与税统一的体系
遗产税与赠与税共享同一终身免税额,2025年为1399万美元/人。在世时超过年度免税额(目前为每人每年18,000美元)的赠与,将占用终身免税额度。例如,若您生前进行了300万美元的应税赠与,那么身故后仅剩下1099万美元的免税额度可用于遗产税。
(b) 以身份与资产所在地为双重标准
- 美国公民和在美国有住所地(Domicile):对其全球资产征税。
- 在美国没有住所地(Non-domicile):仅对美国境内资产征税,例如美国不动产、美国公司股票或位于美国的有形财产。
例子:
张太太是美国公民,拥有上海公寓与贝尔维尤住宅。她去世后,两处房产都需计入美国遗产税范围。相反,王先生是中国公民,常住上海,在加州持有出租房产,他身故后仅该美国房产需缴税。
三、没有中美遗产税协定
美国与英国、法国、日本等国签有遗产税协定,以避免双重征税;但中美之间并无此类协定。好消息是,中国目前尚未征收遗产税,因此大多数中美跨境家庭暂时不会遭遇双重征税。但未来若中国开征,情况可能变化。
不过,实务操作上仍有很多挑战:中国银行、法院、不动产登记机关通常要求美国的遗嘱认证文件翻译、公证并经认证后,才能放款或过户。若规划不当,家人往往需要耗时数月甚至更久,承担高昂的行政成本。
四、税务与继承管理:两套系统
很多家庭误以为在美国缴了遗产税,就可以直接处理海外资产。其实,“征税”与“管理”是完全不同的两套体系。
| 项目 | 管辖机构 | 涉及内容 |
| 税务 | 美国国税局及各州税务机关 | 依据身份与资产所在地决定是否征税。 |
| 继承管理 | 法院与公证机关 | 决定资产如何、在哪里被合法转移。 |
例子:
许先生是美国公民,在北京有银行账户。他去世后,西雅图的遗嘱执行人无法凭美国法院的遗嘱认证文件关闭该账户,因为中国银行必须凭中国公证处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办理。
换言之,美国可以对全球资产征税,但无法直接执行境外财产的转移。各国只对本国境内财产有管辖权。
五、跨境执行的挑战
当一个人同时拥有中美两地资产时,双方都不会自动承认对方的司法程序。
(a) 美国遗嘱在中国
外国遗嘱能否在中国生效,首先取决于其形式是否合法。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2条,外国遗嘱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法律的形式要求,即可在中国获得承认:
- 遗嘱订立地的法律(例如在美国内华达州立的遗嘱,只要符合内华达州法律即可被认可);
- 遗嘱人立遗嘱或去世时的经常居所地法律;
- 遗嘱人国籍所属国的法律。
若中国法与外国法均可适用,中国法院通常倾向适用中国法,特别是涉及中国境内财产时。
即使形式上合法,中国也不会自动承认美国遗嘱或法院的遗嘱认证令。不过,自中美双方都加入《海牙认证公约》后,文件认证流程大大简化。现在只需对相关文件(遗嘱原件、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进行海牙认证,无需再经过传统的多级领事认证。
完成海牙认证后,文件需翻译成中文,并提交给中国公证处申请继承权公证。继承权公证书签发后,申请人可持公证文件到银行、不动产登记机关或法院办理具体的继承手续。
若遗嘱最终未被认可或执行,遗产将依照《民法典》关于法定继承(无遗嘱继承)的规定进行分配。
(b) 中国遗嘱在美国
同样,美国法院也不会自动承认中国遗嘱。要在美国办理遗嘱认证,遗嘱必须翻译成英文、经认证,并证明其符合当地法律关于遗嘱形式的要求。
以华盛顿州为例,根据 RCW 11.12.020:若外国遗嘱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在华州被视为有效:符合华州遗嘱的最低形式要求;或按照遗嘱订立地或遗嘱人住所地(在立遗嘱时或去世时)的法律形式订立。
换句话说,中国遗嘱只要形式上符合中国或华州的法律,即有可能在华州获得承认。
但即便如此,遗嘱的执行结果仍可能与立遗嘱人的意图不符。这是因为中美法律在夫妻共同财产、配偶继承权、境外不动产限制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如果遗嘱无法被承认或不符合法律要求,该遗产将被视为无遗嘱继承,按华州法律由配偶与子女等亲属继承。
因此,若家庭成员或资产跨国分布,务必寻求具备跨境经验的遗产规划律师,确保每份遗嘱都能在资产所在地的法律下顺利执行。
例子:
某家庭试图凭一份在加州认证的美国遗嘱,继承位于上海的公寓。尽管文件已翻译并完成全部认证,中国公证处仍拒绝受理,要求提供一份中国遗嘱。
六、双遗嘱的重要性
对于同时拥有中美两地财产的家庭,最实用的做法是分别订立两份遗嘱,并明确划分管辖范围,避免冲突。每份遗嘱都应清楚注明其适用范围:
- 美国遗嘱:适用于美国境内资产,如房产、银行账户、投资等;
- 中国遗嘱:适用于中国境内财产与账户。
例子:
黄先生夫妇是华盛顿州居民,在贝尔维尤有住房,在上海有公寓。他们的遗产规划包括:
一份依据华州法律起草的美国遗嘱;一份中文中国遗嘱,专门针对上海房产;两份遗嘱明确声明互不撤销,分别在各自司法辖区内生效。
这种“双遗嘱”结构能有效避免跨境认证程序,缩短继承时间,并确保各国法律体系都能顺利执行。
结语
跨境遗产规划不仅仅是税务问题,更是让家人能顺利在两种法律体系中继承、管理和延续财富的过程。对于同时在美国与中国拥有财产的华人家庭,了解税务与继承的区别、跨境执行的局限,并通过双遗嘱或信托提前规划,至关重要。
提前做好协调安排,才能确保您的全球资产受到保护,您的意愿得以实现,也让家人在您离世后免于复杂的法律与财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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