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家庭移民
美国公民和部分美国永久居民可以为某些家庭成员申请移民到美国。在这些家庭成员中,某些属于 “直系亲属” ,不需要长时间的等待则可以进行移民。另一些家庭成员则受制于 “优先类别” 制度,可能需要排期多年才能移民。
雇佣/工作绿卡
若想要通过一个在美长久就业的机会而移民美国,这将会是一个多步骤的申请程序,涉及美国劳工部、美国国土安全部,有时会涉及美国国务院。
临时工作签证
若要在美就业,外国人士必须持有允许就业的合法移民身份。申请程序以及申请要求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该外国人士的国籍、将要从事的工作类型、个人教育背景与工作经验,以及个人身处美国境内与否。
归化入籍与公民身份
根据一般规定,申请人需持有绿卡至少五年,并且在提交入籍申请时已连续在美居住五年或以上,才能申请入籍。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就算没有满足三年或五年的要求,申请人在获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后也可能立即获得公民身份。
履行职责令
绿卡申请、入籍申请,以及其他需要美国政府机构审批的申请可能会因多种原因而被拖延。一些拖延过久的申请案可以通过向联邦地区法院对该机构提起诉讼来得以解决。这种类型的诉讼被称为“履行职责令诉讼”。
不予接纳豁免申请
被美国拒绝接纳的外国人士可以提交不予接纳豁免申请。INA§212当中的不同条款承认此类豁免申请。一些豁免必须证明如果外国人士不受美国接纳,符合资格的亲属将承受“极度困苦”。
遣返/驱逐出境辩护
如果你收到移民法庭的 “出庭通知” , 你将会被要求面见移民法官,进行主排期听证 (见庭);在适合的情况下,你会在庭上被判定所需要申请的移民援助。
亲属/家庭移民
家庭移民囊括多种类型,包括身份调整、K-1未婚夫/妻签证、两年绿卡转十年绿卡 (二转十)、不予接纳豁免申请、领事馆移民签证程序、以及绿卡排期优先类别制度。
临时工作签证
除少数例外,想要在美国工作的外国人士必须得到雇主的担保才能在特定的工作岗位上就业。同样,想要雇佣外国人士的雇主必须根据多种因素,为雇员寻求合适的移民身份。每一种给予工作许可的移民身份都与特定的雇主紧密联系,并有特定的限制,如留美时限、工作地点、职责和配偶的福利。
庇护
若要符合庇护资格,个人必须有充足的理由证明其害怕在国内因为种族、宗教信仰、国籍、特定社会团体成员身份、或政治观点而遭受迫害。一般而言,庇护申请必须在入境美国后的一年限期内递交,但在某些例外情况下,此期限可被宽免。
豁免
移民豁免申请有多种类型,包括不予接纳豁免申请 (I-601 & I-601A), 以及I-212豁免申请 (遣返后返美许可申请)。也有一些只适用于移民法庭诉讼程序的遣返豁免,例如237(a)(1)(H)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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